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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作家協(xié)會主管

從魯迅和周作人打架之事說起 ——周氏兄弟交惡事件解讀
來源:《隨筆》 | 周楠本  2025年07月30日08:44

魯迅、周作人失和之后曾打過一大架,那是魯迅搬出八道灣住宅近一年以后發(fā)生的事情。一九二四年六月十一日魯迅日記里記錄了這一幕:

下午往八道灣宅取書及什器,比進西廂,啟孟及其妻突出罵詈毆打,又以電話招重久及張鳳舉、徐耀辰來,其妻向之述我罪狀,多穢語,凡捏造未圓處,則啟孟救正之,然終取書、器而出。(《魯迅全集》第15卷,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第516頁)

如果只是看魯迅的這個記述,容易片面地認為周作人簡直失去了理性,連自己的兄長回家取自己的東西都不允許,竟然進行謾罵,大打出手。魯迅的摯友許壽裳在他的回憶錄里是這樣講述的:“這所小屋(注:指魯迅搬出八道灣后在阜成門內(nèi)宮門口西三條胡同購置的新居。)既成以后,他就獨自個回到八道灣大宅取書籍去了。據(jù)說作人和信子大起恐慌,信子急忙打電話,喚救兵,欲假借外力以抗拒;作人則用一本書遠遠地擲入,魯迅置之不理,專心檢書。一忽兒外賓來了,正欲開口說話,魯迅從容辭卻,說這是家里的事,無煩外賓費心。到者也無話可說,只好退了。這在取回書籍的翌日,魯迅說給我聽的。”(許壽裳:《亡友魯迅印象記·一七西三條胡同住屋》,峨眉出版社,1947)

但是周作人說的就不同了。發(fā)生沖突當天周作人在日記里這么記了一筆:“上午睡少頃。下午L來鬧。張,徐二君來。”[見《周作人日記》(中冊)手稿影印本,大象出版社1998,第388頁]雖然這只是一句備忘性的記錄,但意思表達得很清楚,說的是魯迅來鬧事,而不是他跑出屋子去先打人罵人的。日記中說的“張徐二君”即張鳳舉、徐耀辰,這和魯迅寫的一致,只是少寫了其妻弟羽太重久,大概家里人,不算來客。從情理上分析,結合當時在場人后來所講述的來看,周作人所記沒有問題。就從許壽裳寫的“作人和信子大起恐慌,信子急忙打電話,喚救兵”這句話里也可看出,正因為事出突然,“L來鬧”才令對方大起恐慌,急忙打電話“喚救兵”的,不然有什么可恐慌的呢?一年前魯迅搬走時比此次動靜大多了,他收拾“書籍、法帖等大小十二箱寄存教育部”(見1923年7月30日魯迅日記),兩天后(1923年8月2日)魯迅就帶著夫人離開了八道灣住宅,這一切周作人完全知曉,但他并未大起恐慌,更未發(fā)飆動粗,僅在日記里冷淡地記了一句:“下午L夫婦移住磚塔胡同?!保ㄒ?923年8月2日周作人日記)搬家這么大的動靜都沒掀起一點波瀾,怎么一年后回來拿剩余的一點東西反而大動起干戈來了呢?這是一個需要解答的問題。

魯迅回八道灣住宅取東西,具體地說是到八道灣住宅西廂去拿東西,這一點很重要。八道灣住宅是三進四合院,魯迅住在前院。周氏兄弟的母親魯老太太住在中院(內(nèi)院正房);由于魯迅夫婦長期分居,其原配夫人朱安一直和婆婆住在一起,朱氏住在正房西屋,婆婆住東屋,中間是堂屋,婆媳二人互相為伴。后院(第三進院落)則住著周作人和周建人兩家人。魯迅說的“比進西廂”,就是去到母親住的中院的西側(cè)廂房,而并不是去前院自己的居室拿東西,前院也無廂房。這樣就引起糾紛了。顯然這是對收藏在西廂的書籍及什器的擁有權發(fā)生了爭執(zhí)。這西廂屬中院魯老太太的“地盤”,是兄弟們共享區(qū)域。兄弟親密無間時,東西擱在一起不分彼此,時間久了,一旦出現(xiàn)嫌隙以致分裂,就扯不清了。加之魯迅已經(jīng)離開一年之久,又另購買了新房,不會再回來了,周作人自然就把西廂當作了自己的書房。就在魯迅“來鬧”的前一個月周作人還大興土木,剛剛裝修好西廂三間屋子,并且把后院居室里的書籍挪到了西廂屋里,這些事在周作人日記里可以看到。不料魯迅忽然卷土重來,且直奔西廂房,這使周作人又緊張又氣惱。起初他可能還以為魯迅要爭奪西廂書房呢,事后(打完架后)才明白原來不過是拿走幾本書和什器而已。

關于打架之事,他對于許壽裳的說法很不滿,說:“——這里我要說明,徐是徐耀辰,張是張鳳舉,都是那時的北大教授,并不是什么‘外賓’,如許季茀所說的。許君是與徐張二君明白這事件的內(nèi)容的人,雖然人是比較‘老實’,但也何至于造作謠言,和正人君子一轍呢?”[《知堂回想錄·一四一不辯解說(下)》,牛津大學出版社,2019,第396頁]徐張二人確實是周氏兄弟的共同朋友,那時交往都甚密。他們?nèi)ブ豢赡軇窦?,和稀泥,不可能是跑去幫腔的。徐耀辰趕去后試圖做調(diào)解,他在當天的日記里這么寫道:“我想我不能靜默著了,于是走到豫材近邊對他開口道:一向擔心已久,不過沒有機會不能插嘴。如果以我們是朋友的話,我想可否由我們朋友之力使你們兩位在某一程度為止得了了解。豫材說他要去了。我和鳳舉送他出門去。”(據(jù)1924年6月11日徐祖正日記手稿)顯然魯迅不愿外人介入,況且已經(jīng)鬧到這個地步還有什么話可說呢,于是就婉拒了。徐耀辰日記所記與許壽裳說的“魯迅從容辭卻”意思差不多。

當然許壽裳和張鳳舉、徐耀辰雖然都是周氏兄弟的共同朋友,內(nèi)心卻是各有偏袒的。許壽裳在魯迅去世后發(fā)表了魯迅跟他說的話,而徐耀辰則是在日記里簡約地記下了周作人和他們的談話:“二太太歷訴豫材一向?qū)λ臒o禮。啟民尚還鎮(zhèn)靜,說有許多人來問豫材的小說怎樣,他自己也問諸人怎樣。我想小說家沒有了人格,所做的小說也不過爾爾了。(我心里想實獲我心)啟民又說豫材的話時時變換。方才說過的話竟至要否定的。既然有勇氣要做惡魔為什么沒有勇氣公言去做惡魔呢?我接口道:是呀!惡魔未始不可以生存的呀,只要有勇氣公言好了?!保?924年6月11日徐祖正日記手稿)這與魯迅日記所記吵架時周作人夫婦一唱一和的情形一樣,只是魯迅不知道徐耀辰(應該也包括張鳳舉)背地里卻附和周作人對他的貶損,后來與他們照常往來,一直保持著朋友關系。

除了魯迅、周作人提到的張徐二人,當年在場的還有一個證人就是章廷謙,筆名川島。他是北京大學哲學系助教(之前是北大學生),與魯迅、周作人關系都良好。當時他就居住在魯迅空出的屋子里。川島后來回憶說:“就在那一日的午后我快要去上班的當兒,看見魯迅先生來了,走進我家小院的廚房,拿起一個洋鐵水勺,從水缸中舀起涼水來喝,我要請他進屋里來喝茶,他就說:‘勿要惹禍,管自己!’喝了水就獨自到里院去了。過了一會,從里院傳出一聲周作人的罵聲來……”(川島:《弟與兄》,《人民日報》1978年10月19日)從魯迅的答話里可見他是帶著一股頗為沖動的情緒進到里院里去的,這與周作人說的就對得上了。

再看看周建人說的:“我聽母親說過,魯迅在西廂隨手拿起一個陶瓦枕(一種古物),向周作人擲去,他們才退下了?!保ㄖ芙ㄈ耍骸遏斞负椭茏魅恕?,《新文學史料》1983年第4期)大概因周建人的這個回憶,有研究者就以為魯老太太當時目睹了兄弟毆斗的場面。其實魯迅母親在事發(fā)前三天(6月8日早晨)就已經(jīng)住到西三條胡同去了。顯然魯迅不愿母親看到兄弟鬩墻的場面,他是等母親搬到他那里之后才去“鬧事”的。有意思的是魯老太太的這個說法,說明魯迅當時并非完全是遭打罵的一方,實際情況應是兄弟對打、互毆。魯迅隨手拿起一個陶瓦枕向周作人擲去,可見當時他正在收檢古玩。許壽裳問魯迅:“‘你的書全部都已取出了嗎?’他答道:‘未必?!覇査宜浀摹对娇z堂日記》拿出了嗎?他答道:‘不,被沒收了。’”(許壽裳:《亡友魯迅印象記·一七西三條胡同住屋》,峨眉出版社,1947)這話說明西廂藏書所有權確實發(fā)生了爭議,不然有何理由“沒收”呢?魯迅在整理古磚拓本集的題記里話說得更重一些:“以十余年之勤,所得僅古專(注:“?!蓖ā按u”)二十余及朾本少許而已。遷徙以后,忽遭寇劫,孑身逭遁,止攜大同十一年者一枚出,余悉委盜窟中?!保ā顿固脤N碾s集》題記,見《魯迅全集》第10卷,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這則題記作于一九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去打架之事不遠,馀恨尚未消。題記中說“遷徙以后,忽遭寇劫”就是指他搬出八道灣之后再回到舊宅去取他十余年來辛辛苦苦所搜得的古物文獻時,卻不料遭到打劫,只拿出了南朝梁武帝大同十一年時古磚一塊這件事。這樣事情就清楚了,收藏在西廂的古磚、朾本及書籍等等的歸屬問題是引起此次沖突的直接原因,它致使兄弟二人完全撕破臉、徹底鬧翻了。

章川島說,吵架的次日周作人寫了一篇短文《破腳骨》,特意拿到外院來給他看,此文發(fā)表在幾天后(6月18日)出版的《晨報副鐫》上。“破腳骨”系紹興土話潑皮無賴的意思,該文純粹寫故鄉(xiāng)風土人情,與眼前發(fā)生的事絲毫沾不上邊,而且文中還寫了他與自己的兄弟(周建人)少年時代差不多也淪為小破腳骨的趣事,頗有一點懷舊的感情。只有這題目“破腳骨”及文章結尾的一句“因為《英漢字典》中確將‘流氓’(Picaroon)這個字釋作劫掠者,盜賊等等也”,當時可能正好引起了作者的聯(lián)想,便借以譏刺魯迅耍無賴,如同劫掠者和盜賊。

魯迅這次將自己的東西取走后就再也沒有回過八道灣,西廂房就完全成了周作人的書房,這便是聞名學界的“苦雨齋”。

既然周作人說的“L來鬧”屬實,那么是否魯迅就成了無理取鬧者了呢?事情當然不能如此簡單孤立地去看,這就需要對兄弟交惡的緣由,對于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有一個清晰的了解。下面就來做進一步解讀。

周氏三兄弟在北京購下新街口八道灣胡同住宅后沒有分家。他們誰也沒有預料到終有一天這個兄弟聚居的大家庭會解體,更沒料到兄弟怡怡之情會瞬間破滅。就是在家庭危機爆發(fā)前十多天都還風平浪靜,魯迅、周作人兄弟還頻繁地一道外出活動,這在他們二人的日記里都有體現(xiàn),看不出關系破裂的跡象。

但是在一九二三年七月十四日這天,魯迅日記里忽然冒出了這么一句話:“是夜始改在自室吃飯,自具一肴,此可記也。”(見《魯迅全集》第15卷,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第475頁)這是研究周氏兄弟失和的重要時間點,毫無疑問這一天(準確地說是這天的下午,一家人共進午餐以后)發(fā)生了導致兄弟失和的意外事情。當時三個家庭的伙食沒有分開,一大家人都在中院母親住房的堂屋里吃飯;由周作人夫人羽太信子理家,魯迅每月自然都要向她繳納生活費用。魯迅寫下“是夜始改在自室吃飯”“此可記也”的話,雖然沒說具體出了什么情況,但是兄弟分爨的心意已決是很清楚的。當日晚餐即另起爐灶,可見事起很突然。這天午餐后他與這位大家庭主婦必定進行了一次極不愉快的交涉。

家庭生活中突然發(fā)生這種反常情況,按理周作人應該不會無動于衷,不聞不問吧。可是開始幾天周作人若無其事般地平靜,直到五天后,七月十九日上午周作人去到前院交給魯迅一封信,信封上直書“魯迅先生”幾個字,信是這樣寫的:

魯迅先生:

我昨日才知道,——但過去的事不必再說了。我不是基督徒,卻幸而尚能擔受得起,也不想責誰,——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我以前的薔薇的夢原來都是虛幻,現(xiàn)在所見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訂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后請不要再到后邊院子里來。沒有別的話。愿你安心,自重。 七月十八日,作人。

這豈不是一封斷絕往來的信嗎?信是十八日寫的,信開頭說“我昨日才知道”,那就是表示他十七日才知道三天前十四日所發(fā)生的“幸而尚能擔受得起”的嚴重事情。

魯迅看信后感到驚訝的是他只是退出吃大鍋飯,最多不過生活費上有所調(diào)整,比如以后只繳納朱安夫人的伙食費,以及其他開支如傭人工錢等等,母親的贍養(yǎng)費或零用錢應該一直是交給老太太本人,即仍照舊,這些事情兄弟之間是可以商量的。但是怎么事態(tài)會變得如此嚴重呢?他可能萬沒料到事情過去了這么多天,二弟不但沒有來問明情況,或調(diào)解勸慰,反而要他“自重”,不要再到后邊院子里去了。他當然要問個明白,希望兄弟之間單獨談談。當天(19日)魯迅日記里記道:“上午啟孟自持信來,后邀欲問之,不至。”(《魯迅全集》第15卷,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第475頁)

顯然周作人走出這一步是經(jīng)過仔細思量的,他拒絕了面談。幾天后魯迅開始四處找住房,不到半個月就攜朱安搬走了。

那么究竟發(fā)生了什么事情致使周作人突然變得如此絕情呢?后來在朋友間有幾種說法,其中一件足以徹底毀壞兄弟感情的事情是這么說的:“周作人在北京西山養(yǎng)病時,魯迅忙于從各方面籌措醫(yī)藥費,有一次正是急需錢用的時候,魯迅替周作人賣一部書稿,稿費收到了,魯迅很高興,想著羽太信子也正著急,連夜到后院去通知羽太信子,不料后來羽太信子對周作人說魯迅連夜進來,意圖非禮,周作人居然信了?!边@事是臺靜農(nóng)披露的(舒蕪:《憶臺靜農(nóng)先生》,《新文學史料》1991年第2期)。周作人在北京西山碧云寺養(yǎng)病時間是一九二一年六月二日至九月二十一日,而兄弟失和是一九二三年七月發(fā)生的事情,由此可見早在多年前魯迅的這位弟媳就已經(jīng)在制造分裂了,只不過那時周作人尚未為枕邊讒言所惑,對于自己太太的病態(tài)他是深知的。

魯迅直到和周作人打過一架之后才完全明白絕交書里的意思,因為直到此時他才親耳聽到羽太信子向趕來的朋友包括她的弟弟羽太重久投訴,所訴“罪狀”就是一年前引爆兄弟反目成仇的導火線,并且也看到了周作人夫婦的表演:“凡捏造未圓處,則啟孟救正之?!?/p>

當時住在前院的章川島聽到里面院子的吵架聲急忙跑了過去,他攔住了正拿起一個銅香爐欲砸向魯迅的周作人,并把周作人勸回屋子里。(參閱川島《弟與兄》一文)章川島后來披露:“周作人老婆對我還說過:魯迅在他們的臥室窗下聽窗?!保?975年陳漱渝筆錄《章川島談話記錄》,今存北京魯迅博物館)

郁達夫(當時是北京大學統(tǒng)計學講師)聽張鳳舉、徐耀辰告訴他的也是類似意思的話:“據(jù)鳳舉他們的判斷,以為他們兄弟間的不睦,完全是兩人的誤解。周作人氏的那位日本婦人,甚至說魯迅對她有失敬之處?!保ㄓ暨_夫:《回憶魯迅》,《宇宙風乙刊》1939年創(chuàng)刊號)所謂“有失敬之處”,除了“聽窗”“偷窺”以外,或許指的就是臺靜農(nóng)說的“意圖非禮”之事。但無論是章川島還是張鳳舉、徐耀辰包括臺靜農(nóng)、郁達夫所說都是一個來源,均是從羽太信子之口傳出的一面之詞。

現(xiàn)在我們再回到一九二三年七月十四日兄弟失和這個時間點來作分析。

作為戶主(房產(chǎn)契約戶主名周樹人)、一家之長的大哥自這天晚餐起連續(xù)數(shù)天拒絕與一家人一塊吃飯,周作人沒有任何反應,若無其事地一直等到事情突然改變了性質(zhì)之后才出面表態(tài),向魯迅遞交絕交書,這是令人不解的。

只有一個情況可以作出解釋:十四日下午魯迅與羽太信子發(fā)生沖突之后開始幾天周作人確實并不知實情,最初羽太信子只說因繳納生活費問題發(fā)生爭執(zhí),所以他并不在意。直到第四天(17日)羽太信子說出了“聽窗”(“偷窺”)或“意圖非禮”的事情,這才使周作人一怒之下寫出了絕交書??梢栽O想一下,假若羽太信子是在第一時間就說出了“實情”,那么周作人相應地也會在第一時間(即14日當天或次日15日)作出激烈反應。

羽太信子為什么不在第一時間說出“實情”,這是一個疑點。而且上面的這個解釋又只能說明羽太信子的話前后矛盾,先是說生活費問題,后來改口說成性騷擾事件,顯然缺乏可信性。許壽裳說:“作人的妻羽太信子是有歇斯臺里性的。她對于魯迅,外貌恭順,內(nèi)懷忮忌。作人則心地糊涂,輕聽婦人之言,不加體察,我雖竭力解釋開導,竟無效果,致魯迅不得已移居外客廳而他總不覺悟。魯迅遣工役傳言來談,他又不出來,于是魯迅又搬出而至磚塔胡同了?!保ㄔS壽裳:《亡友魯迅印象記·一七西三條胡同住屋》,峨眉出版社,1947)“致魯迅不得已移居外客廳”,意思是魯迅原住在內(nèi)院,因為羽太信子心懷忮忌,而作人又不明事理,魯迅為息事寧人只好避而遠之搬到前院“外客廳”去住。有資料說魯迅曾在西廂住過,因為西廂屋子地面低,雨天易積水潮濕,不適宜住人,于是就搬到前院去住了。其實這只是對外的一種說法。如果說不適宜居住,那么做藏書室和書房恐怕也很不妥當,尤其是古磚拓本、石刻畫像以及古籍善本等等更不能受潮。按照北方四合院的布局,前院屋子因坐南朝北,與里面院落正房坐北朝南方向正相反,被稱為倒座房。倒座房一般只做客廳、書房或雜物間等,房屋主人是不可能住在外院與門房為鄰的。再者,魯迅與朱安夫婦雖然分居,但也不至于要隔離得那么遠,處于兩個院子里。許壽裳當然明白這內(nèi)中情況,只是他書里說得很簡約,把移居外客廳和后來搬出八道灣的事籠統(tǒng)地在一塊說了。許壽裳說他曾對周作人“竭力解釋開導”,就是指從西廂移居外客廳那一次,由此可見早在兄弟決裂之前這個大家庭就已經(jīng)出現(xiàn)裂縫了。從“不得已移居外客廳”到“又搬出而至磚塔胡同”,羽太信子可說是步步緊逼。難怪魯迅說“我是被家里的日本女人逐出的”。

再看看魯迅這一面。如果魯迅確有不自重的行為,那可不是賭氣不與一家人一起吃飯就可以解決的事情。他絕不至于愚笨到如自己筆下的阿Q一樣,調(diào)戲吳媽之后頭上挨了一大竹竿還不知道何故,居然還想去打聽看看熱鬧。如果確曾發(fā)生過絕交書里所暗示的事情,他甚至不用看信就將無地自容,哪還有顏面抗議另起爐灶,甚至主動約談呢?而周作人更可以理直氣壯地予以譴責,用不著回避,沒有理由要等到一年后借魯迅回家拿東西之機才敢于發(fā)作,又打又罵的。

周作人與魯迅斷絕往來,不僅經(jīng)濟上脫鉤,而且也不允許魯迅到后院去,這個態(tài)度自然就無法繼續(xù)相處下去了。絕交書里說:“我以前的薔薇的夢原來都是虛幻,現(xiàn)在所見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訂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這是宣布分道揚鑣的決定,不過用了婉轉(zhuǎn)的詞句??梢哉f最先悟出沒有不散的筵席、大家庭必然解體的道理的是周作人。他認為兄弟和睦共居不過是一個美好的薔薇夢,現(xiàn)實生活打破了他的虛幻的夢想。所謂“薔薇的夢”大約指的是他曾經(jīng)翻譯倡導過的日本新村主義,一種烏托邦社會主義生活模式。他想訂正自己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本來是無可非議的,只是采取的手段方法很成問題。

周作人在絕交書里通知魯迅:“以后請不要再到后邊院子里來?!笨墒峭谝粋€院子里住,抬頭不見低頭見,魯迅不能去后院,不等于住在后院的周作人一家人和周建人一家人都不能去前院,不能出入前院大門了;而且經(jīng)常還有許多共同的朋友來訪,出出進進都必經(jīng)前院,僅僅單方面作出某種限制,顯然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但是周作人把這個難題丟給魯迅去考慮,也就是讓他“自負其責”吧。實際也只能是魯迅想辦法,因為后院有周作人和周建人兩大家人,都是拖兒帶女的,加上老母親,絕不會搬走。別說只是家庭矛盾,就是后來國難當頭了周作人也不肯遷移,理由就是家累。而魯迅和朱安夫婦只兩人,擺在他面前也只有一條路,就是徹底退出這個大家庭,脫離這個是非之地。

在這件事上羽太信子親屬的態(tài)度也能看出一些問題。她的妹妹羽太芳子(當時周建人之妻)就沒有跟她姐姐和姐夫保持一致與魯迅斷絕往來。羽太信子的弟弟重久,打架那天也被叫到現(xiàn)場,但他同樣與魯迅一直保持聯(lián)系,還時時去磚塔胡同和西三條胡同找魯迅商量事情。因為他們對于自己姐姐癔癥發(fā)作時的胡言亂語早已習以為常。周作人自然更清楚其妻的病狀且深受其苦,這在他日記里多有記載。魯迅學習過現(xiàn)代醫(yī)學,對于癔癥的基本癥狀是有所了解的,因此對于病人的發(fā)泄,所說“穢語”和“罪狀”他都無需任何辯駁。對此許壽裳十分欽佩,說:“魯迅畢竟是偉大的,他受了種種的誣蔑委屈,搬出了八道灣住宅,又生了一場病,而對于作人和信子的事,日記上卻一字不提。”(許壽裳:《亡友魯迅印象記·一七西三條胡同住屋》,峨眉出版社,1947)周作人很認同這一點,他在訂正許壽裳關于“喚救兵”的說法之后接著就說:“不過他有一句話卻是實在的,這便是魯迅本人在他生前沒有一個字發(fā)表,他說這是魯迅的偉大處,這話說的對了。魯迅平素是主張以直報怨的,并且還更進一步,不但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還說過這樣的話,(原文失記,有錯當改)人有怒目而視者,報之以罵,罵者報之以打,打者報之以殺,其主張的嚴峻有如此,而態(tài)度的偉大又如此,我們可不能學他的百分之一,以不辯解報答他的偉大乎?”[《知堂回想錄·一四一不辯解說(下)》,牛津大學出版社,2019,第396頁]他還特別舉了好幾個事例以證明魯迅的寬厚胸懷。周作人的這個公開表達其實是已經(jīng)承認了當年魯迅是遭到了無端誣蔑,因為只有遭到中傷誹謗后尚能隱忍不作聲的人才配人格上的“偉大”二字。作為一位語言大師是不會濫用這個詞的。

以上是兄弟交惡事件的梗概,不過也多是情理層面上的邏輯推斷,仍需要更有力的證據(jù)的支持才能下結論。

在事發(fā)前三天,一九二三年七月十一日周作人在日記里記道:“大雷雨,北窗紙多破。旋霽?!贝稳沼钟浀溃骸扒?。上午補窗紙,午了?!盵《周作人日記》(中冊)手稿影印本,大象出版社,1998,第317頁]這個記載起了一個提示作用:八道灣后院住房坐北朝南方向,北面(屋子背面)窗戶糊窗紙可擋縫隙進風;南面(屋子正面,朝院內(nèi)),臥室窗戶分上下兩欄,上欄窗戶通風,窗欞上安有紗窗;下欄窗戶鑲的整塊玻璃,安有窗簾,這樣既美觀又可作遮掩。(所起提示作用后面還會談到)

事發(fā)這天(7月14日周六),周作人和魯迅都各自在自己屋里伏案寫作。周作人日記有記錄:“十四日晴。上午作關于有島武郎的小文。下午寄丸善函、伏園函。得喬風十二日函。伏園、惠迪來,旋去。入浴。夜熱。六月朔。禮拜六?!盵《周作人日記》(中冊)手稿影印本,大象出版社,1998,第317頁]孫伏園來訪是取《有島武郎》紀念文的。魯迅這天的記錄是:“午后得三弟信。作大學文藝季刊稿一篇成。晚伏園來即去。是夜始改在自室吃飯……”(《魯迅全集》第15卷《日記》,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第475頁)孫伏園算是這個時間段平靜無事的證人。孫伏園走后,魯迅便“改在自室吃飯”,不可能再發(fā)生什么事情了。平時院子里活動的人本來就多,周建人說:“家中有管家齊坤,還有王鶴拓及燒飯司務,東洋車夫、打雜采購的男仆數(shù)人,還有李媽、小李媽等收拾房間、洗衣、看孩子等女仆二三人?!保▍㈤喼芙ㄈ恕遏斞负椭茏魅恕芬晃模┻@么多人忙里忙外,出出進進的,加上隨時有客人來訪,特別是這天周作人在家里,沒有去學校;午飯后魯迅就在自己居室伏案寫作,晚飯前接待孫伏園,可以說根本沒有“作案”的機會和時間。而在周作人在家的情況下闖入臥室“意圖非禮”之指控,從偵案上來分析,立刻就可以得出此案不能成立的結論。

此外,這些天周作人日記結尾都有“入浴”的記載。天天洗澡,相信他們夫婦“入浴”時都應該有所遮蔽,后墻北窗已糊窗紙,密不透風,朝南窗戶也會拉上窗簾,女人入浴就更會注意拉上窗簾了。這就是說即使“偷窺”也須具有透視特異功能方可得手。(這就是前面談到的補窗紙所得到的提示)況且后院房子窗下又種滿了花木,根本無法靠近窗前,遠距離隔著花木叢“聽窗”也實在難以辦到。當年章川島住在八道灣,羽太信子跟他說這件事時他根本不相信,他知道“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因為窗前種滿了花木”(見陳漱渝筆錄《章川島談話記錄》)。

不只窗外的人看不到屋子里的人,就是屋里人如不拉開窗簾也不可能觀察到窗外的人。這又如何知道隔墻有耳,戶外有“聽窗”或“偷窺”的人在呢?況且院子里時刻有人走動,光聽到響動是無法判斷窗戶外面是誰的。

除此之外還有一疑點,羽太信子指責是在臥室窗下聽窗,又說偷窺洗澡,但八道灣住宅后院另設有專門浴室。看一條周作人日記,一九二三年六月二日:“晴。上午閱女高師卷至下午始了。熱,室內(nèi)九十度。在浴室內(nèi)添裝一自來水管。晚入浴。”[《周作人日記》(中冊)手稿影印本,大象出版社,1998,第314頁]這浴室在后院東墻邊通往中院的過道入口處,這是人來人往的要道。

那么這天(7月14日白天)究竟是在臥室窗下“聽窗”還是在浴室門外“偷窺”呢?總不可能在兩處地方同時進行吧。羽太信子沒有意識到自己所指控“罪狀”的種種漏洞,不能自圓其說,所以需要人替她糾正圓場。

就算所指地點包括浴室吧,洗澡時也不會不關門窗,這倒不是為防家人,因院子里勤雜人員多,想必更須防范。

當然理論上不能完全排除洗澡不掩門窗的情況。如果是這樣,這就與日本男女混浴不回避異性的習俗有關,如此的話也就沒有必要照中國傳統(tǒng)習俗做文章了。

兄弟交惡的結局是魯迅離去,大家庭解體。盡管如此,三兄弟仍然沒有分家,房產(chǎn)并未分割,不論“聽窗”或“意圖非禮”事件是否存在,八道灣住宅屬于周氏三兄弟共有家產(chǎn)的事實不變。然而魯迅自始至終所關注的只是他的書籍和什器,他在整理古磚拓本集的時候記了一筆:“遷徙以后,忽遭寇劫,孑身逭遁,止攜大同十一年者一枚出,余悉委盜窟中。”這就算出了口惡氣。除此之外再就沒有別的表示了。

魯迅去世以后不久(1937年4月)周作人就重新訂立了房產(chǎn)議約書以取代原始房產(chǎn)契約,將三個原立約人中的周樹人的名字更改成了朱安,署周朱氏。這看似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可是朱氏無后,她百年之后,八道灣故居就與魯迅遺屬無緣了。